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墙上那一撞,王大额头上已起了老大的一个包,好似大头上长了个小头。

高惟明松开蒙住他头脸的衣襟,又喝到:“以后少来惹我,不然就不会如此轻松放过你!”

“郎君……放心,小的……再不敢生事,定好好侍奉你。”

高惟明见他目光闪烁,隐有怨恨之意,知道他是口不应心,只求一时服软盼自己快快放了他。”

可明知此人包藏祸心却也只能就此罢手,总不能打杀了他。

他起身又踢了他一脚,道:“倒不要你们侍奉,你们离我远一点就行。”

他扫了李三和瘦猴一眼,那两人哪敢和他目光相触,都慌忙低下头。瘦猴光着脚,也不敢去拾刚才扔的鞋子。

高惟明回到自己的位置,打开食盒蹲下继续吃起来。

他在那吃,那三人不敢再看他。瘦猴费老大劲才把王大拖回他的草席,李三还没恢复帮不上忙。

一天没吃东西,高惟明的胃口大好,把送来的三菜一汤一扫而光,碟碗都收回食盒放在一旁,等明天高叔来拿。

他把高叔送来的草席摊开铺好,瘦猴谄笑着过来想要帮他铺,被他阻止。

除了草席还有枕头和床薄衾,天已经热了,其实也是不大用得着,他索性就垫在枕头下当个靠背。

拾掇完,他就半靠半卧的躺在草席上假寐起来。

想起高叔说李家说要退婚的事,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俏丽的小娘或是小女孩的身影。

他纠结不知到底称小娘还是女孩合适,除了这个,脑海里还有好多奇奇怪怪的词让他感觉新鲜又拗口

按他本来的习惯应叫小娘,可今早这突然出现的记忆又让他认为叫小女孩也合适。他现在就像是有两段不同的人生挤进了一个躯壳里,还没工夫来好好融合它们。

想想,还是按当下大宋的称呼吧。这个小娘他熟悉又陌生,说熟悉是因为十岁以前,他俩还时常能在一起玩耍,说陌生是随着年龄一年年大了,就很少相见了。

大人的说法是男女间要避嫌,虽然从小就被提醒和叮嘱,她将来会是他的娘子,但未婚之前也是不能常见面的。

他记得过了十三岁后就没再见过她,这些年,即便他出于礼节去李家拜访问候,也没再见上一面。

对李凝安这李家小娘,印象中小时候在一起玩时就觉得此女聪慧精明,有时还有一些强势或是泼辣劲。大些后偶尔见到时能察觉到心思有些重,不像一般闺中小娘安分。这么些年没见了不知变成啥样了,以她幼时那副美人胚子的模样应该是更出落得美貌动人了。

对于这门亲事,他没什么过多的想法,祖爷定下的婚事,他是抱着水到渠成到了恰当时候迎娶进门就是,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一切顺理成章来办就是。

现在李家要退婚不知是说说还是当真的,这些年被冷淡对待,他也没什么热忱,也就是为家中长辈兑现一个誓约罢了。

高惟明发现,自早上一觉醒来多了份记忆后,他看待事更冷静和成熟,心思也活络、灵巧许多。

要是这之前,如果听到李家说要退婚,他应该会有些着急和愤恨,不会如现在这般淡定,也会被莫名其妙惹上身的命案弄得六神无主,哪还能想到缠着张班头找可疑证据先让案情存疑,避免一上堂就被一言定罪成铁案,为堂审的辨驳留着余地。

想到命案,他沉思起来,是谁要加害自己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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